3月12日植樹節到來之際,青川縣檢察院充分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,在辦理濫伐林木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中,積極督促被告人趙某、唐某補植復綠,恢復生態。
2021年6月,趙某二人在未取得采伐許可證且申請采伐證被拒后,仍雇請人員對位于新生村井蓋社老火地溝的林木進行了采伐。經調查,其采伐林木111株,致使森林資源及生態環境遭受破壞,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。案發后,兩名被告人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,對自己的行為感到悔恨,愿意以補植復綠的方式修復被損害的生態。隨后,縣檢察院委托縣林業部門制作了補植復綠修復方案。
檢察監督 補植復綠
3月11日,縣檢察院公益訴訟辦案團隊,聯合林業站、村社群眾代表以及該案兩名被告人來到案發地點,監督并見證兩被告人進行補植作業。補植現場有技術人員指導,兩被告人現身說法,檢察官以案普法,333株樹木當場種植完畢。
檢察官以案普法
公益訴訟更實保護公益
此次開展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“補植復綠”活動,使受到損害的生態環境得到及時、有效的修復,被告人以實際行動認罪悔罪,并對現場及社會群眾起到了較好的警示教育作用。
種下希望 守護美好
近年來,青川縣檢察院踐行“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”生態環保理念,全面落實新時代加強法律監督工作舉措,主動把公益訴訟檢察工作融入全縣工作大局,以生態立縣、創建天府旅游名縣工作為目標,建立了林長+檢察長公益協作保護機制,積極推進落實代表建議、政協提案與公益訴訟檢察建議銜接轉化機制,以四川省第二批三培育三引領活動為載體,積極打造“青秀之川”公益訴訟檢察品牌,切實筑牢嘉陵江上游生態系統屏障,維護社會公共利益,守護人民美好生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