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成立于1952年8月,當時稱為四川省人民檢察署。1954年9月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》規定,更名為四川省人民檢察院。1955年10月,西康省撤銷,其所屬檢察院劃歸四川省人民檢察院領導。1978年7月1日,根據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《憲法》規定,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恢復重建。
全省現有1個省級檢察院,22個市級檢察院(含成都鐵路運輸檢察分院),192個縣級檢察院(含9個派出檢察院),現有政法專項編制10820名,實有檢察人員10387名,其中員額制檢察官3634名。
省檢察院現有政法專項編制398名,實有檢察人員387名,其中員額制檢察官136名,F有黨組成員8名,無黨派副檢察長1名,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3名。設有22個內設機構:辦公室、政治部(下設干部一處、干部二處、宣傳處、綜合處)、第一檢察部、第二檢察部、第三檢察部、第四檢察部、第五檢察部、第六檢察部、第七檢察部、第八檢察部、第九檢察部、第十檢察部、法律政策研究室、案件管理辦公室、計劃財務裝備部、檢務督察部、檢察技術部、警務部、案件信息網絡安全辦公室、代表委員聯絡部、離退休人員工作處、直屬機關黨辦。2個直屬事業單位:機關服務中心、國家檢察官學院四川分院。